
- 类型:生活实用
- 版本:v5.4.0
- 平台:安卓软件
- 更新时间:2025-03-14 09:21:08
- 大小:58MB
- 厂商: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天津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掌上公积金住房公积金
天津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拥有直观简洁的界面设计,让各类用户都能轻松上手。无论是初次接触还是熟悉公积金业务的用户,均能快速掌握操作方法。总体而言,该软件为公积金参与者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,用于查询和处理公积金相关事务,堪称日常理财管理中的得力助手。
使用指南
如何使用天津公积金手机客户端?
一、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步骤
1、打开APP并完成登录流程;
2、在主页面找到并点击“我的账户”,即可查看个人账户详情;
二、缴纳流程
1、进入主界面后,选择“网点查询”功能;
2、挑选距离较近的网点前往办理缴纳事宜;
三、贷款计算功能
1、在主界面上选择“贷款计算”选项;
2、按照提示输入真实数据;
3、点击“开始计算”按钮,系统将自动完成计算过程;
天津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提取政策说明
一、提取条件概述
凡是在我市购置自有住房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职工,均可依据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:
(一)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的;
(二)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,且无住房贷款记录,购买商品房或私产房的。
二、提取方式与额度
(一)若购房未借助住房贷款,购房人中的一位及其配偶、双方父母可按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(含当月)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同时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款。其中,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的,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。
(二)若采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,借款人中的一位及其配偶、双方父母可按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(含当月)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同时合计不超过购房首付款。其中,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的,不得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。
(三)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购房,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按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(含当月)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同时合计不超过购房首付款。其中,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的,不得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。
(四)根据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提取人及其配偶应无个人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。
三、其他规定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仍遵循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。如有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
应用特点
房贷计算器:支持三种贷款模式,两种还款方式,智能推荐最佳贷款方案
公积金查询:清晰展示个人公积金账户详情,包括缴存明细与账户余额等
公积金资讯:及时推送政策法规、动态新闻等内容
包含业务办理指引、公积金网点地址、营业时间、人工服务、热点问答等多项实用信息
- 厂商: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- 包名:com.tayh.gjjclient
- 版本:v5.4.0
- MD5值:8a9cf956dd9cec6f9c80c5b3cb9962f7